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室為獨立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主管1人,直接隸屬於董事會;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並且,本公司依照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
內部稽核運作
稽核職掌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衡量各項營運效果與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工作範圍
稽核作業範圍包含所有財務、業務等營運及管理功能,並依法令規定分為八大循環及各項重要管理作業,分別執行稽核。
稽核方式與報告
稽核方式主要依風險評估機制編製年度稽核計畫,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可能之缺失及提出改善建議;此外,稽核室亦督促各單位執行內控制度自行檢查,並就自行檢查結果,做為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查核作業完成後皆出具稽核報告呈報董事長;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透過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並進行意見溝通;另,稽核主管亦定期列席董事會報告,並視需要不定期向董事長、審計委員會報告,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